用于辅助改善皮肤病理性疤痕,辅助预防皮肤病理性疤痕的形成,不用于未愈合的伤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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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产品名称】医用透明质酸钠硅酮疤痕凝胶
【型号、规格】 5g/支、8g/支、10g/支、12g/支、15g/支、18g/支、20g/支、25g/支、28g/支、30g/支、33g/支、35g/支、40g/支、45g/支、50g/支、60g/支、80g/支、100g/支。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】吉械注准20252140097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吉械注准20252140097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吉药监械生产许20230104号
【结构及组成】本产品由透明质酸钠、聚二甲基硅氧烷、卡波姆、甘油、三乙醇胺、尼泊金甲酯钠、聚山梨酯80、丙二醇、纯化水和软管组成。
【产品性能】凝胶颜色应为无色至棕黄色胶体,色泽均匀,无杂质。软管表面应光滑,无锋棱、无毛刺、无变形。其它详见产品技术要求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辅助改善皮肤病理性疤痕,辅助预防皮肤病理性疤痕的形成,不用于未愈合的伤口。
【使用方法】打开包装,将凝胶轻柔的涂抹在疤痕区域,只需薄薄一层即可。每日1-2次,或遵医嘱。
【禁忌症】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,包装破损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、警示以及提示的内容】
1.使用前应参见使用说明。
2.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,勿使用包装已损毁的产品。
3. 产品性状发生时改变请勿使用。
4. 使用后或包装破损,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的要求处理。
5. 开封后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20天。
【储存、运输条件、方法】
1.运输: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阳光直晒、剧烈冲击、碰撞和雨雪淋溅;
2.储存:本产品储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和良好通风的室内,并远离污染源环境。
【灭菌方式】辐照灭菌
【生产日期】见包装盒
【失效日期】见包装盒
【使用期限】三年
【注册人名称/委托生产企业名称】吉林省双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【注册人住所/委托生产企业地址】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街399号
【生产企业名称/受托生产企业名称】吉林省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【生产企业地址/受托生产企业地址】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街399号
【售后服务企业名称】吉林省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【注册人联系方式】0433-5078989
【售后服务联系方式】0433-5078998
【邮政编码】133700
【说明书编制日期】 2024年11月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