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阻隔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他颗粒性过敏物质进入鼻腔,缓解因过敏性鼻炎、过敏性哮喘引发的相关症状。
详情咨询:15844711777
【产品名称】抗鼻腔过敏敷料
【型号、规格】5g/支、10g/支、15g/支、18g/支、20g/支、30g/支、50g/支、60g/支、70g/支、80g/支、100g/支、120g/支、150g/支、160g/支、180g/支、200g/支。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】吉械注准20252140304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吉械注准20252140304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吉药监械生产许20230104号
【结构及组成】本产品由敷料和包装瓶组成,其中敷料由卡波姆、β-葡聚糖、甘油、丙二醇、依地酸二钠、聚山梨酯-80、尼泊金甲酯钠和纯化水组成。
【产品性能】敷料应为无色至棕黄色,肉眼无可见异物、无杂质。包装瓶表面应光滑,无锋棱、无毛刺、无变形。其他详见产品技术要求。
【适用范围】通过阻隔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他颗粒性过敏物质进入鼻腔,缓解因过敏性鼻炎、过敏性哮喘引发的相关症状。
【使用说明】鼻腔用清水洗净后,取敷料轻轻涂敷鼻部不适处,每天2-3次。
【禁忌症】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、警示以及提示的内容】
1.使用前应参见使用说明。
2. 本产品为外用,禁止口服。
3.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,勿使用包装已损毁的产品。
4. 产品开封后应尽快使用。建议产品开封后100天内使用完。
5. 产品使用后或包装破损,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的要求处理。
【特殊储存、运输条件、方法】
1.运输: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阳光直晒、剧烈冲击、碰撞和雨雪淋溅;
2.储存:储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和良好通风的室内,并远离污染源等环境。
【生产日期】见包装盒
【失效日期】见包装盒
【使用期限】三年
【注册人名称/委托生产企业名称】吉林省双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【注册人住所/委托生产企业地址】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街399号
【生产企业名称/受托生产企业名称】吉林省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【生产企业地址/受托生产企业地址】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街399号
【售后服务企业名称】吉林省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【注册人联系方式】0433-5078989
【售后服务联系方式】0433-5078998
【邮政编码】133700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5年05月2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