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于辅助改善皮肤病理性疤痕,辅助预防皮肤病理性疤痕的形成,不用于未愈合的伤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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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产品名称】硅酮疤痕修复凝胶
【型号、规格】5g/支、10g/支、20g/支、25g/支、30g/支、35g/支、40g/支、50g/支、55g/支、60g/支、65g/支、70g/支、80g/支、90g/支、100g/支、120g/支、150g/支、160g/支、180g/支、200g/支、220g/支/、250g/支。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】吉械注准20232140053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吉械注准20232140053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吉药监械生产许20230104号
【结构及组成】本品由硅酮、卡波姆、甘油、三乙醇胺、尼泊金甲酯钠、纯化水和塑料软管构成,塑料软管为PE材质。
【产品性能】凝胶颜色应为白色或微黄色、质地均匀,无不可溶性异物。塑料软管外形应端正,无明显的变形和残缺;表面应光滑,无锋棱、无毛刺。其他详见产品技术要求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辅助改善皮肤病理性疤痕,辅助预防皮肤病理性疤痕的形成,不用于未愈合的伤口。
【使用方法】清洁疤痕表面,取适量本品在疤痕上(如烧烫伤、剖腹产、创伤、外科手术、青春期痘痘、痘印、色素沉着等所形成的皮肤病理性疤痕或陈旧性疤痕),轻轻涂抹于创面,让其自干,每日使用本品3-5次。
【禁 忌 症】禁用于感染、溃疡或糜烂性伤口。
【注意事项、警示以及提示的内容】
1.本品外用,禁止口服。
2.凝胶开启使用后应拧紧旋塞,如开封时间三个月内,使用完毕。产品过期禁用。
3.使用本品过敏者应立即停用(取适量的凝胶于耳后,静待15分钟左右,观察有无过敏反应)。
4.使用后或包装破损,使用者要严格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的规定处置。
【储存、运输条件、方法】
密闭、常温贮存。
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阳光直晒、剧烈冲击、碰撞和雨雪淋溅。
【生产日期】见包装盒
【失效日期】见包装盒
【使用期限】三年
【提 示】本产品不用于未愈合的伤口。
【注册人名称/委托生产企业名称】吉林省双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【注册人住所/委托生产企业地址】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街399号
【生产企业名称/受托生产企业名称】吉林省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【生产企业地址/受托生产企业地址】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街399号
【售后服务企业名称】吉林省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【注册人联系方式】0433-5078989
【售后服务联系方式】0433-5078998
【邮政编码】133700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4年12月3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