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于消除暴露的牙颈部的过敏症状;减轻和预防牙本质敏感而引起的牙齿过敏症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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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产品名称】医用牙齿脱敏膏
【型号、规格】6g/支、10g/支、12g/支、15g/支、20g/支、30g/支、36g/支、40g/支、50g/支、60g/支、70g/支、80g/支、90g/支、100g/支、110g/支、120g/支、125g/支、130g/支、140g/支、150g/支、160g/支、180g/支、200g/支、210g/支、220g/支。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】吉械注准20232170557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吉械注准20232170557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吉药监械生产许20230104号
【结构及组成】本产品由生物活性矿物质粉体(生物活性玻璃)、二氧化硅、高分子聚乙二醇、甘油、矫味剂、尼泊金丙酯钠和储存容器构成。
【产品性能】脱敏膏颜色应为白色至棕黄色,色泽均匀。储存容器的外形应无明显的变形和残缺;表面应光滑,无锋棱、毛刺。其他详见产品技术要求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消除暴露的牙颈部的过敏症状;减轻和预防牙本质敏感而引起的牙齿过敏症状。
【使用方法】
1.清洁口腔后,将本品涂抹于牙齿表面。各种原因引起的牙本质过敏症状(如牙龈肿痛、牙龈出血、牙周炎、牙龈萎缩),可每次2.5g-3g(或1.5cm-2cm),每日3-5次,在口腔中保持2-3分钟后用清水漱口;
2.日常预防牙齿过敏症状:同日用牙膏刷洗,每日早晚各1次。
【禁 忌 症】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包装破损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个别患者使用时会出现轻微的灼热感和颗粒感,此为生物活性玻璃的性能和修复作用所致,属正常现象。
2.每次使用后应将盖子拧紧。
3.本品应放置在儿童不宜触及的地方。
4.开封后请尽快使用。
5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请勿使用;过期禁用。
【储存、运输条件、方法】
密闭、常温贮存。
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阳光直晒、剧烈冲击、碰撞和雨雪淋溅。
【生产日期】见包装盒
【失效日期】见包装盒
【使用期限】三年
【提 示】请在产品使用期限内使用
【注册人名称/生产企业名称/售后服务单位】吉林省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【注册人住所/生产企业住所/生产地址】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街399号
【注册人/生产企业联系方式】0433-5078989
【售后服务联系方式】0433-5078998
【邮政编码】133700
【说明书编制日期】2024年11月28日
